有關電話訂房

有關電話訂房&現場訂房相關說明

若您透過電話訂房/現場訂房
1.一旦確認您欲預定的日期有空房後,服務人員會於系統內登記您的姓名與聯絡電話,為您做初步訂單成立的手續 ;
2.接下來,系統將會發送訂金匯款的簡訊帳號給您;請您在訂金匯款期限時間內完成ATM轉帳。(如欲延長保留時間,請於時限前與客服人員聯繫,於期訂單將自動取消。)
3.經本飯店確認房價定金付款完成後,預約訂房程序才算正式完成。

有關定金
1.定金金額為訂房房價總金額之30%;
2.但若您預定之住宿日期屬於下列日期範圍則定金將收取訂房房價總金額之50%:
a.入住日達三日以上之連續假日期間;
b.入住日逢花火節施放期間之花火施放日;
c.入住日逢國定假日暨其前夕;
e.入住日逢週五、週六、週日。

有關電話訂房/現場訂房之修改或取消訂房
●訂房後收取定金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1.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14日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100%
2.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10日至第13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70%
3.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7日至第9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50%
4.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4日至第6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40%
5.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2日至第3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30%
6.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1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20%
7.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業者得不退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