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資格及證件說明

承租人須年滿18歲,取車時須出示中華民國身分證及個人有效駕照,並以信用卡(不含簽帳金融卡)付款取車。
承租人須備以下證明文件,始得承租車輛。

本國國民:身分證、駕照。
非本國國民:

  • 於入境 30 天內還車者,租車時須出示 :
    護照、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照 (查詢互惠國關係) 、 原國駕照 、信用卡(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
  • 無法於入境 30 天之內還車者,租車時須出示 :
    護照、國際駕照簽證或台灣本國駕照、信用卡(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

平假日定義說明

平日定義為週一至週四;假日定義為週五至週日、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

租車保障內容說明

  1. 乘客險:駕駛與乘客傷亡,每人最高理賠新台幣300萬元。(人數以行照上登載的承載限制為準。)
  2. 強制險:第三人傷亡,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賠償200萬。
  3. 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新台幣200萬元、事故400萬元、財損50萬元。

以上險種不負責因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等)直接或間接影響而造成的損害,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的理賠。若車型為內含播放設備、音響、行車電腦等,若因遭竊則實際賠償金額依報價單為準。

註1:車輛租賃期間或未返還甲方前遺失或被盜、被竊者,提出報案證明後,承租人最高負擔上限為車輛價值之10%(純電動汽車為20%)及20天之以租金定價計算之營業損失,若該車輛提前尋回則依實際天數計算。
註2:車輛租賃期間毀損但可修復者,承租人賠償金額最高以 1 萬元為限、純電動汽車以 2 萬元為限(需報警並取得警察機關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日租金、行駛里程、油料說明

  1. 日租金:日租金為24小時制,若逾時歸還,逾1小時以上者,每小時收取訂價十分之一日租金,逾6小時以上者,以一日租金計算。承租人如欲續租,敬請在約定還車時間前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
  2. 油料:依照本公司每季公告之『里程費收費標準』支付,收費每季調整。隨車配置加油卡,加油卡遺失需酌收100元工本費。

註:公告油價採當日台灣中油公告之公升單價。

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

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
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
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請立即告知,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將仍須負擔日租金。

取消訂單首須費收取說明、用車紀錄及帳務紀錄查詢收費標準

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車,則依下表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若因自然災害(例如:颱風、地震、洪水等)直接或間接影響租車行程,則可全額退費。

※ 取消交易須酌收營業損失:

  1. 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
    1. 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不通知取消,不退還訂金。
    2. 於預定取車日前1 日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20%。
    3. 於預定取車日前2-3 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30%。
    4. 於預定取車日前4-6 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40%。
    5. 於預定取車日前7-9 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50%。
    6. 於預定取車日10 日前(含第10日)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100%。